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合同证明怎么写

2021-05-08 08: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土地使用权可以流通以来,土地承包方式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更好规范双方行为,都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证明。那么土地承包合同证明怎么写?承包土地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注意事项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土地承包合同证明怎么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土地承包合同证明怎么写

一、土地承包合同证明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村民小组全体村民,同意乙方公司一次性征用本村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2021.1.1生效)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征用土地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四至界线:该地块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土地面积:该地块长______米,宽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亩,作为乙方生产、建设、经营场地用途。

(三)土地征用费:征用土地亩,每亩价格______元,合计人民币万仠佰元整(¥:______ )。

(四)付款方式:土地征用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事项:

1、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

2、土地征用后,甲方村民不得阻挡乙方的改造、装修、修建等正常施工,也不能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土地征用后,不因乙方的转让、拍卖、承包、合资、扩建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征地费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承包土地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333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三、土地承包的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在土地承包合同证明书写过程中,要注意一定要明确土地的具体位置及付款方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土地承包合同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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