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受托人如何履行报告义务

2021-01-11 10: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受托人报告义务的履行主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可能是定期报告,也可能是随时报告。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受托人如何履行报告义务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受托人如何履行报告义务

  一、受托人如何履行报告义务

  签订委托合同后,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事务的状况。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就办理委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处理结果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如处理委托事务的始末、各种账目、收支计算情况等,并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

  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委托人请求受托人履行报告义务,告诉事务所处理的情况,受托人自然应当报告。若委托人没有要求受托人汇报,但有报告的必要时,如进行有障碍、情事变更或有危险的可能,受托人亦应该随时汇报。受托人因怠于报告所致损害,委托人有权请求受托人赔偿。

  2、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二、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效力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

  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三、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民法典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民法典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受托人报告义务的履行主要看合同约定,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然也有可能是随时报告处理情况。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受托人如何履行报告义务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