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
[民法典] 拒绝受领和受领迟延
第五百八十九条:【拒绝受领和受领迟延】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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