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2021-01-07 14: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之间除了有共同财产外,还会有共同债务,但并不是夫妻在婚姻期间的欠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才构成共同债务。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信息,由上可知,夫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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