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办理复婚登记

2021-01-07 14: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离婚后的夫妻形同陌路,也有很多离婚后的夫妻,因为孩子的问题会经常见面,久而久之感情慢慢的变好了。双方重新复合好时就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那么怎么办理复婚登记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么办理复婚登记

一、怎么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过程中,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重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重婚。对于复婚的当事人一般不再要求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最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因此,对于离婚后,未办理恢复结婚的登记手续而又实行同居,可以说法律是不承认其婚姻效力的,这种同居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一是,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是,由于未办理复婚手续,相互之间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

另外,复婚当事人还需要持有以下证件: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二、办理复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三、复婚后财产如何认定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怎么办理复婚登记的信息,由上可知,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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