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2021-06-03 10: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抚养费是我国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问题一直是我国的重要部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才能帮助他们更好地成人成才,而抚养费作为其最基础的生活费用,我国也颁布了相关的支付和计算标准,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一、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应按以下标准支付:

  1.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三、抚养费的支付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抚养、赡养、扶养是法定的义务,是基于血缘等关系而确立的,这些义务不因监护关系的终止而终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标准支付。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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