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办结婚证可以在别的城市办吗

2021-06-04 17: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如今,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地区文化不受到歧视。很多人会踊跃到大城市中,去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可能会遇到人生的另一半。可能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城市。那么办结婚证可以在别的城市办吗?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以下吧。
办结婚证可以在别的城市办吗

一、办结婚证可以在别的城市办吗

结婚证只能在结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领取,不可以在户籍地以外的异地领取结婚证。比如准新人双方户籍地是甲地或乙地,在丙地工作,也没有获得丙地的户口,那么这对准新人是不能在丙地领结婚证的,只能到甲地或乙地办理。

二、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吗

婚姻登记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需要不同的材料证明。以下情形只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户口本。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意结成合法夫妻。

1、必要在法律要求下进行结婚登记,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需要的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分为四种情形。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相爱的情意,相伴的心意,曾经的随意,化作今朝的蜜意,曾经的任意,边做今朝的如意。结婚是爱情真挚的形式。那么以上内容是找法网小编对办结婚证可以在别的城市办吗的分析。如有其他关于婚姻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律师,他们会给您们专业答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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