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

2021-06-10 14: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有很多夫妻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生育孩子就会想到收养孩子,如果当事人要想合法的收养孩子,那么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那要是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给你们介绍一下详情。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

一、补办收养证怎么办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4、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

二、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

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了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的情况下,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如果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委员会、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收养人,其在离婚后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旧存在,换句话说,共同收养人即便是离婚了,需要补办收养证的,同样需要双方共同到场。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三、收养怎么公证

收养办理公证有以下程序:《公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

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业务。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派代表到公证处。代表人应当提出有代表权的证件。

以上的内容是与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有关的,收养小孩是有很多的法律规定和要求的,条件也是合格的情况下,我国是非常欢迎你能收养小孩,那么上文已经提及到收养怎么公证?收养关系的当事人是有很大的法律效力的。还有其他问题吗?欢迎前往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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