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领了结婚证离婚有补偿吗

2021-06-17 14: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意思表示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由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发给结婚证,此时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成立即时产生法律效力。那结婚后离婚的,领了结婚证离婚有补偿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领了结婚证离婚有补偿吗

一、领了结婚证离婚有补偿吗

领了结婚证离婚有补偿。

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的程序

第一,行政登记程序

婚姻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之后,离婚协议应当经过行政程序获得批准,方发生离婚的效果。我国现行的协议离婚必须经过行政登记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二,司法裁决程序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依照审判程序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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