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丧偶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2021-06-25 09: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是在存续中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称呼,又称为配偶。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一些人一不小心把自己的一些重要证件丢失了,譬如结婚证,那么,丧偶如何证明夫妻关系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丧偶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一、丧偶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丧偶的情况下,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可以用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就可以证明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申报离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三、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公婆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们知道,父母死亡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儿媳协助丈夫赡养老人,有些人理所当然地以为可以继承公婆财产。但是,丈夫先于公婆死亡,妻子变为丧偶儿媳,可能会直接影响继承公婆财产。

事实上,不管作为儿媳是否丧偶,儿媳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只有协助丈夫的赡养义务。一旦丈夫先于公婆死亡,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丧偶儿媳对公婆的协助赡养义务即告解除,即使不尽赡养义务,也不违法。

不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继承对方的财产。

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如下:

1、为公婆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给公婆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资助;

2、为公婆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包括生活上的侍奉、照顾,如有病的护理、医疗,平日的吃、穿、起居等生活上的料理。

所以,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不在于提供生活来源,扶助日常生活也可以认定。

不过,为确认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实践中会综合尽义务时间的长短,跟其他继承人相比较确定。

若是可以认定丧偶儿媳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即可以按规定继承公婆的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丧偶如何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在丧偶的情况下,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可以用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就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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