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办理

2021-01-13 09: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生活中小孩是快乐的源泉。人们如需要进行收养则要满足相关收养条件,签订收养协议再到相关部门进行收养手续办理及。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办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办理

一、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办理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如何解决收养关系有不同方式,当代各国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有着不同的立法例。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需要那哪些条件

1、在养子女成年以前,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

2、在养子女成年以后,须征得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即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同意,双方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送养人的同意并不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必要条件。

此外,当事人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就就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和生活等问题达成协议。

三、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

(一)根据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的程序也实行单一的登记制。

(二)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三)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四、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五、送养人的条件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办理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