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精神病能离婚么

2021-07-28 16: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那么需要看是什么时候患精神病的,是否经过治疗后可以痊愈的,精神病,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成为离婚的理由。那夫妻一方精神病能离婚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夫妻一方精神病能离婚么

一、夫妻一方精神病能离婚么

夫妻一方精神病能离婚。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

二、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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