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吗

2021-08-23 11: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要写好离婚协议,避免以后发生纠纷。那么,要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介绍。
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吗

一、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吗

不一定要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二、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司法实践中,要求不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情形基本不存在,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一般都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这样的规定也是配合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因全职在家带娃而放弃工作的女性大有人在,如果此时男方无情抛弃,会使女性从经济和精神上都跌入低谷,因此如果对方能承担全部抚养费,那么日子将不再那么艰难,孩子的生活质量也不会因此遭到重创,这是从保护子女和弱势女性的角度来考量的。当然,虽然此条规定了全部抚养费,也不等于是另一方的全部收入。

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吗?不一定要协商好孩子抚养权才能离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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