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了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定抚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抚养未成年人义务的人。
1、父母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若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继父母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养父母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若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4、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只有这两种情况之一出现时,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法定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抚养一般是发生在长辈与晚辈之间,而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还包括平辈之间的扶养和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抚养与扶养有哪些区别及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