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2021-09-13 17: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有些家庭要想合法的收养孩子,那么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这样下来,收养关系才能说是合法的,也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民政局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
如何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一、如何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后,到民政局申请并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好收养申请表格后,提交体检报告和相片。由民政局人受理登记申请后,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办理收养登记的对象:未满十四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

适用于收养未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孤儿的个人。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

办理收养登记的对象:未满十四周岁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

(四)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办理收养登记的对象: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的子女。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无子女(持中国护照的华侨除外);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六、收养继子女

办理收养登记的对象:经生父母同意送养的继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同意送养的继子女。

有些夫妻因为自己身体原因无法生育小孩,所以想要去收养小孩。为了合法收养孩子,收养夫妇应该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后,民政局申填写相关表格,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即可有合法的收养关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如何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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