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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不需要男方抚养

2021-09-02 15: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需要弄清楚子女抚养权分割意见、抚养费无须支付的说明等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那么孕妇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不需要男方抚养?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孕妇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不需要男方抚养

  一、孕妇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不需要男方抚养

  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即可,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是有效的。支付子女抚养费只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形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方式。抚养义务包括多方面,既包括对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也包括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

  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仅局限于支付抚养费,因为言语上的教诲、书信上的沟通,在探望期间与小孩的接触等都能够从不同层面履行抚养义务,婚姻法修正后规定的探望权也起到了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其他方面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保障作用。因此,那种认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就排除了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所以,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来负担。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确认了离婚协议中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这一约定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事实婚姻,则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进行离婚。

  三、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孕妇怎么写离婚协议书,不需要男方抚养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在离婚时,如果不需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的,但必须考虑到自己的经济实力而定,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来进行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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