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二次离婚上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2021-09-27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二次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第一次申请离婚时,不能顺利地离婚,而提起的第二次离婚申请。那么二次离婚上诉的答辩状怎么写?对方起诉离婚了如何答辩?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二次离婚上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一、二次离婚上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XXXX年X月X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XX市XX路X号X单元XX室。

  答辩人因XXX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1、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2、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3、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年月日

  二、对方起诉离婚了如何答辩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赋予随时传唤被告到庭的权利,但是,如果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期,人民法院必须按《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给予被告15天的答辩期。因此,现在有些人认为,虽然是简易程序,就不用给当事人答辩期的说法是错误的,这一点,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中有相应规定。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二次离婚上诉的答辩状怎么写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第二次离婚人民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要确定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是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破裂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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