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案被告要举证什么

2021-09-18 08: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应感情不和,一方夫妻想离婚,,而另一方不肯离婚的时候,想要离婚的那一方就会向法院起诉,而不肯离婚的那一方自然就是被告了。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离婚案被告要举证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案被告要举证什么

一、离婚案被告要举证什么

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仅仅是一般性原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举证责任倒置和法院调查取证等制度的补充。我国设置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法律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这不仅更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符合民事案件“优势证据”规则。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三、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您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案被告要举证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离婚案如果被告要举证,被告手中要是有证据肯定是能够拿出来,可以拿出来,但证据的来源必须要合法,不合法是很难去帮助自己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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