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2021-10-29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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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社会中,婚姻关系因对方下落不明而被宣告失踪的,对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并不少。由于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感情逐渐淡化,故法官在处理这一类案件当中,大都判决离婚。但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想要起诉离婚另一方联系不上怎么办?找法网小编整理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时怎么办

  夫妻一方失踪多年另一方却还要受这段婚姻关系所累,无法另觅佳偶,岂不是很可惜。你可以选择收集一些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采取公告方式令法院进行缺席判决,或申请被告人死亡,法院确认宣告后婚姻关系便自动解除。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二、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书、出庭通知、传票等。公告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少婚姻案件就是“公告送达”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民诉法第18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三、配偶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配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起诉离婚另一方联系不上怎么办有关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夫妻一方失踪多年另一方却还要受这段婚姻关系所累,无法另觅佳偶。此时你可以选择收集一些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采取公告方式令法院进行缺席判决,或申请被告人死亡,法院确认宣告后婚姻关系便自动解除。更多问题,找法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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