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公告程序需要多久时间

2021-09-18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法院则根据案件情况审理判决。离婚公告程序需要多久时间?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离婚公告程序需要多久时间

一、离婚公告程序需要多久时间

“公告离婚一般要60日。公告离婚是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法院会在法院报上公告其开庭时间,通知其到庭参加诉讼,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就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

二、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判决

跟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离婚公告程序需要多久时间?综上所述,公告离婚一般要60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这就是小编介绍的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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