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

2021-10-02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离婚诉讼中,原则上作为当事人的夫妻双方必须出庭,孩子一般不需要出庭,但可以作为证人依法庭通知出庭。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这个问题,并带大家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

一、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

一般不需要。

1、离婚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

2、当事人指夫妻双方,所以小孩原则上不必出庭。

3、但小孩可以作为证人,那么如果法庭通知,小孩就要出庭。

4、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对八岁以上的小孩,法庭会征求其意见,此时也需要小孩出庭。

二、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1、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的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的权利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不需要出庭,但可以作为证人依法庭通知出庭。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起诉离婚孩子是否出庭”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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