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没上庭撤诉会退钱嘛

2021-10-1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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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起诉离婚没上庭撤诉会退钱嘛?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可知,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撤诉的,诉讼费退还一半。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大家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学习和实践应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没上庭撤诉会退钱嘛

一、起诉离婚没上庭撤诉会退钱嘛

民事案件当事人撤诉,诉讼费退还一半。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法院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撤诉的,诉讼费退还一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起诉离婚没上庭撤诉会退钱嘛”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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