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结婚登记还要婚检吗

2021-10-25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婚姻制度自古以来都是有规定的,婚姻的稳定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法律对结婚离婚的条件都做了详细规定。那么结婚登记还要婚检吗?结婚的条件有哪些?不得离婚的情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结婚登记还要婚检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结婚登记还要婚检吗

一、结婚登记还要婚检吗

不需要。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前医学检查未作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婚检不再是结婚的前置条件,婚前检查完全由本人自愿。

二、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1、不能重婚;

2、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这种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三、不得离婚的情形

(一)女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下列情形的除外:1、女方提出离婚;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离婚请求的(例如,矛盾尖锐到会危及乙方或者孩子人身安全的地步;再例如,女方怀孕、分娩、流产的孩子系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1、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

(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四)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综上所述,结婚登记时婚检并不是必备条件,也不是强制性规定,不过为了保障双方都不受到损害,最好还是进行婚检。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结婚登记还要婚检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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