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孤儿的条件和手续

2022-01-20 13: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领养小孩的现象在我国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在我国领养小孩是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但是大家未必了解领养小孩的条件和程序,关于收养孤儿的条件和手续?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收养孤儿的条件和手续

  一、领养孤儿需要的条件和手续

  (一)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二)申办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5)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4)弃婴公告;

  (5)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二、收养孤儿的条件

  1、孤儿收养人的条件。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病、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被收养孤儿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

  3、孤儿送养人的条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决定送养。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

  三、孤儿院领养孩子要钱吗

  我国法律对于领养孤儿没有费用的要求,因此,领养孤儿只要符合了法定条件就可以了,不需要额外缴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收养孤儿的条件和手续的全部内容。收养孩子就减少了生育的痛苦,但是这终究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观念,毕竟现在的我国人口红利正在慢慢消失。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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