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的婚姻情形

2022-01-1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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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无效的情况比较复杂,民法典规定了四种无效的婚姻情形,结婚时存在无效的婚姻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依然存在这些情形。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那么,无效的婚姻情形有什么?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效的婚姻情形

  一、无效的婚姻情形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婚的。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也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即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等一切直系血亲,不受世代多少的影响,也不论是婚生或非婚生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除直系血亲外,均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凡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也即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吗

  婚姻只有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时,其婚姻才不受保护。无效婚姻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有两层含义:

  1、婚姻只有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时,其婚姻才不受保护;

  2、自始无效是从开始以婚姻关系生活起计算。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无效的婚姻情形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婚姻是不是无效取决于是否具有结婚证,这是非常关键的因素,需要大家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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