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是不是要打官司

2021-10-16 10: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一定要提供诉讼的方式解决?对此,双方如果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是不是要打官司”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是不是要打官司

一、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是不是要打官司

如果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则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一)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二)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三)探视权的规定;

(四)其他约定事项。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二、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双方如果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是不是要打官司”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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