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不想给女方两个女孩子怎么判

2021-12-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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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因为法律对于孩子的归属都倾向于让孩子分给女方来抚养,如果不想要孩子判给女方该怎么办?关于离婚不想给女方两个女孩子怎么判。下文中,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不想给女方两个女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不想给女方两个女孩子怎么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离婚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你的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立案法官会核对原件。您也可以持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立案,这些护照同样能够证明您的身份。如果你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请律师到所在地的公安信息查询部分查询一下他的身份信息资料,作为立案的依据。如果他的户口与现在的居住地并非同一个地址,可能他的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提交他的经常居住地的住址证明材料即可,他的户口本就不需再提交了,以防引起立案人员反复审核询问的麻烦。

  2、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你提交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你要注意,法院受理你们的案件,是以法律规定的管辖地域作为依据的,而不是一定要在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法院作为受理你们案件的法院。如果你的结婚证不在你处,或被他她掌握,你只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一些婚姻登记的材料用以证明夫妻关系即可。这些材料的取得,需要你自己亲自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室,或者区县政府档案室调取的,并且,很多地方复印调取这些材料是不需要付费的。当然,有些地方也象征性地收些工本费,比如,复印一张一元,或者索取十几元不等的相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3、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如何列写我们已经在上一个问题中详细探讨,这里就不再重述了。财产清单你也需要准备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转对方当事人一份,还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三、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如果不想要孩子判给女方该怎么办?那么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提交离婚起诉状或双方协商抚养权。关于离婚不想给女方两个女孩子怎么判的相关内容。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您可以作为参考,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来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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