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孩子未出生怎么离婚

2021-12-01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夫妻之间感情不和,男女双方无法再继续维持这段感情,无法继续生活时,此刻女方却又怀孕了,双方有想要离婚,那么孩子未出生怎么离婚?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孩子未出生怎么离婚

一、孩子未出生怎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孩子未出生离婚男方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付,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孩子未出生怎么离婚的内容,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在孩子未出生之前,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而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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