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收养关系后需要给养父母生活费吗

2021-03-0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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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在实际中收养关系的成立只要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即可,侧重于收养人一方的收养意愿,虽然名义上是为了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考虑,但是有不少被收养人在成年后就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后需要给养父母生活费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解除收养关系后需要给养父母生活费吗

  一、解除收养关系后需要给养父母生活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收养解除是收养关系依一定的方式而终止。在中国,一般有两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

  (1)因双方协议而解除。双方当事人应向公证机关或基层政权机关提出申请,以公证机关发给的收养关系解除的公证书,或基层政权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为准。

  (2)因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如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的,一般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解除其收养关系,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调解或判决解除其收养关系。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即终止。未成年的养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须以书面方式取得一致同意后才能恢复。虽无书面协议,但养子女在解除收养关系后已与生父母共同生活,并承担了赡养义务的,也应认为恢复了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都已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该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的生活费用。

  综上所述,关于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需要赡养养父母的问题,如果如何民法典的给付赡养费用的条件的,那么就要对养父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解除收养关系后需要给养父母生活费吗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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