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2021-12-07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女性的独立意识觉醒,现代女性越来越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实践中的离婚现象也变得十分常见。那么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怀孕时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手续?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一、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关于怀孕期间离婚小孩归谁这个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胎儿在未出生前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法律也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在待胎儿出生以后,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然后依法执行。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结合两人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做判决考量,判给更有利的一方。

二、怀孕时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手续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二)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三、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综上所述,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只有女方可以提,且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2周岁以下的孩子归属母亲。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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