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2021-03-04 14: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幸运的事,找法网小编觉得自己已经是很幸运了,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你们可以想象,一个小孩当他出生的时候,双方父母已经不在他的身边时,他是如此的孤独,所以国家建立了孤儿院,使得孤儿院里的小孩可以被收养的机会,那么找法网小编今天带来的是哪些人可以被收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5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二、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呢

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单身可以领养小孩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孩子时,收养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从上述的规定中可以看到,法律没有并把单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只要满足上述的法律条件,单身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但是选择了收养他或她,都要做到家长的责任,要负责任,让小孩不再感到孤独。希望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到你,有问题敬请去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