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

2021-03-04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很多因为饥饿、贫困或是战争而出现的孤儿时,都会觉得其很可怜,甚至还会萌生收养其的想法,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收养孩子的。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的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还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果是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话,不需要受子女人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将孩子送养后生父母有探视权吗

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意味着孩子跟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所以,生父母是否还有探视权,法律上对此并无规定。不过,实践中可以从收养协议进行确定。

生父母确定送养孩子的,会跟养父母订立收养协议,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探视权:

1、收养协议中约定生父母有探视权,那么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行使探视权。

2、收养协议中禁止生父母行使探视权的,就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不能去探望孩子,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收养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探视权的,即可以根据对养父母、孩子的影响,确定生父母是否可以行使探视权。

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会因为生父母探望,直接影响跟养父母的关系的,那么就不能随便探望孩子。

并且,如果因为生父母随时探望孩子,严重影响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恶化等情况的,那么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或是跟生父母协议约定解除收养关系。

三、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的信息,由上可知,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的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还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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