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扶养义务条件有哪些

2021-03-05 09: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缔结婚姻,形成夫妻关系,我们常说夫妻双方应当相互扶持,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由于身体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困难,不能独立生活时,另一方是否有扶养义务呢?夫妻扶养义务条件有哪些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夫妻扶养义务条件有哪些

  一、夫妻扶养义务条件有哪些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的。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的,可能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

  二、什么是夫妻扶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三、夫妻之间的扶养义抄务范围包括哪些袭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夫妻扶养义务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阅读以上内容可知,夫妻扶养义务的条件有夫妻双方有一方生活存在困难,确实需要扶养,且另一方具备扶养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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