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在什么情况下双方离婚孩子给女方

2021-12-1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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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照顾,同时对于我国女方也是有比较重要的因素来进行参考,同时也要了解一些实际情况,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双方离婚孩子给女方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在什么情况下双方离婚孩子给女方

  一、在什么情况下双方离婚孩子给女方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五)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六)孩子10岁以上并且意愿随母亲生活的。

  二、法院认为感情破裂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探望权的适用注意的问题

  第一,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对于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的判决和裁定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中止探望的理由是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各种情形。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双方离婚孩子给女方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面,是需要参考一些重要因素,并且对于我国一些家庭可能不适合抚养孩子,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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