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请问离婚了孩子判给谁

2021-12-1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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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后,我们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个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孩子抚养权问题,对于在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母亲作为处理,可以参考一些实际因素,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请问离婚了孩子判给谁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请问离婚了孩子判给谁

  一、请问离婚了孩子判给谁

  一般来说,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母亲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

  特殊情况,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当父母双方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可以优先考虑的情况: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谁的问题时,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也非常重要。孩子想跟其中一方生活对于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有很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案件的费用缴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请问离婚了孩子判给谁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离婚案件诉讼的情况下,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递交材料,同时也要缴纳好诉讼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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