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二婚想离婚孩子判给谁

2021-12-12 1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感情不和面临离婚的情况时常会发生。在离婚时,如果孩子年纪尚小,无法自己照顾自己,夫妻双方就必须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若夫妻双方都是再婚,那么二婚想离婚孩子判给谁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二婚想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二婚想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婚、二婚不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离婚的子女归属都是按照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的归属的规定来判决。第一,对于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二,已满2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原则做出判决;第三,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支付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二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孩子的意愿等情况判决。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二婚想离婚孩子判给谁及相关问题,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来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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