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小孩子怎么办

2021-12-22 1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时候,孩子应该是最无辜的。孩子只能选择一方来进行长期生活,另一方对孩子只有定期的探视权。这样的情况下,孩子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下边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小孩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哦。
离婚小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小孩子怎么办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具有的法律特征

  第一,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第二,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小孩子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应该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进行认定。如果您对离婚小孩子怎么办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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