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了女方可以偷偷带孩子走吗

2022-01-20 18: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其实在社会中的话现在并不负责的夫妻之间也是会完全不顾孩子的想法就直接离婚,其实对于这样的情况是非常多见的,甚至于在离婚之后的话宁愿去进行诉讼来抢夺孩子的相关抚养权。离婚了女方可以偷偷带孩子走吗?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了女方可以偷偷带孩子走吗

  一、离婚了女方可以偷偷带孩子走吗

  离婚后没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偷偷带走孩子。

  (一)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二)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因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等。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协议离婚后怎样才能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一)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四)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了女方可以偷偷带孩子走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上面所说的这是在实际中我们需要弄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不能偷偷带走孩子的,这样不符合法律上的规定,抚养方可以进行起诉来进行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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