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2022-01-02 2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结婚不仅仅是自然人之间人身的结合,在结婚之后,当事人之间的财产也会有不同程度的结合。在结合之前,可能自己的钱就是自己的,但是结婚之后,自己的部分钱财可能就不仅仅是自己的了。那么夫妻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夫妻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一、夫妻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夫妻离婚时,可以根据结婚时间来证明婚前财产。在我国,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离婚时,可以查看结婚证上的时间,财产是在领取结婚证前取得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后,当事人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婚后财产。因此,当事人在确定婚前财产时,应当看当事人领取结婚证的时间,在领取结婚证前取得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三、离婚后出生的孩子归谁

离婚后才出生的孩子该归女方抚养,因为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孩子的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可以判给父方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当夫妻离婚时,可以查看结婚证上的时间,财产是在领取结婚证前取得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后,当事人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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