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离不开孩子怎么办

2021-12-31 1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来说,孩子始终是无辜的,他们往往都对孩子付出了很多心血。因此虽然可能夫妻双方已经不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了,但是夫妻双方都想把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么离婚离不开孩子怎么办,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以下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离不开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离不开孩子怎么办

  离婚离不开孩子可以选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亲生活。

  2、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父母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孩子抚养费问题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探视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离婚离不开孩子依旧可以选择离婚,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最后未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也仍旧可以探视孩子。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不因双方感情的破裂而消失。孩子的成长,父母双方都不能缺席。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离不开孩子怎么办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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