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什么条件

2022-01-12 15: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我们跟我们的票过不下去的时候,我们可能就想要离婚,因为离婚的话,会有一些非常多的手续需要筹备,但是在我们离婚之后,我们可以有效的规避我们之前吵架的情况,也可以有更好的生活,那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什么条件?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什么条件

  一、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什么条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二、离婚后孩子一方抚养与共同抚养的区别

  离婚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的,法律上是支持的。

  《民法典》设定的是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情形,如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孩子本来就是父母一起抚养,两位都还是孩子抚养人和监护人。只是一方作为直接抚养人和孩子一起生活,另一方不和孩子一起生活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三、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怎么办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后孩子上户口,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离婚后孩子上户口有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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