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家暴离婚孩子3个怎么判

2021-12-29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就需要起诉至法院进行处理,那么家暴离婚孩子3个怎么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家暴离婚孩子3个怎么判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家暴离婚孩子3个怎么判

  一、家暴离婚孩子3个怎么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案件中,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很多,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配偶或者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二、起诉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

  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准许离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家暴导致离婚的,如果家暴的对象也包括孩子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将孩子判给另一方。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家暴离婚孩子3个怎么判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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