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能解除担保吗

2022-01-07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到了近代,很多人可能会突然闪婚。头脑一热的决定可能并不知道双方是否真的适合一起生活的。有些人领证之后就会马上发现对自己的婚姻的不满,他自己还是向往有“诗意”的生活。那么离婚能解除担保吗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离婚能解除担保吗

一、离婚能解除担保吗

离婚和取消担保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担保责任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需要经过所有当事人同意。离婚不用担心担保的问题,只有发生违约,才可能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离婚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①一方的;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开庭离婚当天可以撤诉吗

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撤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必须是原告;

(二)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三)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四)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离婚能解除担保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希望大家可以根据以上的相关内容寻求到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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