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2022-01-24 1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家庭在结婚时都会因为家庭矛盾等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的离婚。那么离婚的话可能就要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共同财产应该要公平公正的。要离婚时可能要对财产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是否有效。相信大家还不了解,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有效。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因此,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有效。

  二、离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写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办理。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根据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是否有效。离婚后写的财产公证是有效的。我们知道公证是对一个东西进行一个确定,财产进行公证是对财产一个确定的表现,这样财产更具有保障。因为公证是公安机关对财产的一个公证,是收到法律的保护。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这么好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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