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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什么时间分割问

2022-01-29 09: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我们在处理离婚财产过程当中,可以根据所需要的时间来进行分割,所以说我们在进行办理相关程序的时候,也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延长处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财产什么时间分割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离婚财产什么时间分割问

  一、离婚财产什么时间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可能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或九个月等。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二、财产分割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一)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三、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一)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二)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财产什么时间分割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离婚财产过程当中,如果要进行分割,可以根据分割协议以及协商结论来综合考虑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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