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后如何执行

2022-01-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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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离婚财产在进行分割程序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实际的责任以及一些相关规定来进行办理,同时在进行执行的程序过程当中是需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后如何执行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离婚财产分割后如何执行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如何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由男女双方自行执行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   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三)   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四)   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后如何执行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共同财产过程当中,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补偿,并且也要根据实际的责任来进行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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