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改名后如何更改结婚证

2022-01-31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改名后意味着结婚证上的姓名没有对应,此时需要当事人携带有关的材料,比如新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原来申请结婚登记和发放结婚证的民政局更换结婚证。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改名后如何更改结婚证的相关内容。
改名后如何更改结婚证

一、改名后如何更改结婚证

改名字后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由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二、结婚证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四)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五)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六)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七)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八)国外和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三、婚姻关系的成立的法律特征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改名后如何更改结婚证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更改结婚证上的姓名的,需要到原登记机构进行办理,而且要携带改名证明文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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