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2022-02-20 1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社会中,有些人并没有结婚,但是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同居关系。当他们想要解除同居关系时,他们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一、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因此,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据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补偿?

  如果同居期间,女方生育受损害,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予以赔偿。

  生育行为是男女(夫妻)双方的共同行为,尽管现代医疗技术已经很发达,但生育行为对女方仍存在一定人身损害风险。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中,丈夫或妻子因本人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受害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害方同意将其获得赔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是当事人的自由,法律并不禁止和限制。

  在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婚姻法意义上的“配偶权”、“生育权”,但是,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情形下,从公平的角度和保护妇女的权益出发,判令男方对女方因生育造成的人身损害给予适当补偿和经济帮助是符合情理的。

  三、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主张经济帮助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但是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而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同居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则需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才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这方面有了更多的了解了。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方案。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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