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2022-02-20 13: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种种原因而决定离婚,那么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最近法律还出了新的规定,引起人们的热议,就是离婚冷静期。那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有哪些您知道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确实有家暴的行为,那么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对有关人员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离婚事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当事人也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并由法院判决。

  二、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方式为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

  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起诉离婚

  的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三、最新婚姻法第四章关于离婚的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财产的分割需要进行一定的法律程序的操作,存在过错的一方,一般情况下会减少自己的利益维护,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需要进行合理的规范,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依旧存在着不小的难度,所以自己在灵活的运用有关的规定。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离婚相关条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了,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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