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2-03-01 16: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的,孩子抚养权被判归夫妻一方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另一方是有法定的探视权的。那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吗

  探视权,一般情况下是会发生在双方有孩子的离婚案例当中的。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另一方来说探视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因孩子的探视权而引发的争议也有很多。那么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吗?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具体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拥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因此,关于探望权,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已经生效,但是在离婚判决中未对探望权一事没有做出判决,双方中任何一方可以就探望权一事单独向法院起诉。

  三、什么是子女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产生的一种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探视权的设置意图,平常人们在遇到阻挠不能行使探视权的时候,通常都是说自己的探视权被侵犯了,久而久之便有人误以为探视权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补偿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孩子的成长中父与母缺一不可,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所以从法律上给了孩子健康成长的一层保障。探视权的行使是为了孩子直接接触到父母双方,所以探视权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成长。

  正是基于这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法律上并没有严格规定怎么探视或什么时候探视,具体事宜应当根据孩子的时间和心理由父母商议,只有父母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才由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双方离婚以后另一方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之内正常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的,所以离婚后男方拒绝探视孩子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男方必须让女方依法行使探视权,如果不让探视的话,女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被判一方抚养的,另一方有权进行探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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